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1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长江黄河上游土壤风险管控区建设暨2023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3〕64号)、《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凉环办函〔2024〕33号)等文件要求,我公司委托四川众兴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土壤采样分析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显示,我公司土壤所测指标均满足相关标准限值。
【附件】:四川会理大铜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土壤自行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