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7月17日凉山州国资委召开的安全生产和防汛防地灾视频调度会议要求,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按照《州国资委关于转发<凉山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汛期暨“火把节”前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2024年7月18日至25日,凉山工投集团班子成员按照分组,带队到大桥水电、龙塘水库、益门煤业、泸沽铁矿(锦宁矿业)、会理鹏晨、会理大铜、西昌永盛和会理铅锌等企业开展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重点对各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及州国资委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减灾工作安排部署、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监测预警、避险转移和物资储备保障、预案编制修订及演练、会议及教育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对各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汛防地灾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省、州部署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认识当前防汛防地灾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防止和克服厌战、松懈情绪,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全面落实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巡检和汛期“三查”制度,密切关注重点部位各类监测监控数据,加强防范措施。三是深刻汲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紧盯重点环节,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一线作业人员风险隐患辨识能力及主动避险能力,严禁冒险作业和违章作业。四是各企业加强生产作业现场跑冒滴漏现象的整治,严防应急水池、沉淀池、浓缩池等环保设施出现故障,导致废水外溢,强化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做好迎检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相关准备工作。五是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各企业必须确保至少1名主要负责人在企值守,主要负责人要离州的,必须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六是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密切关注气象、水文等预警信息,将预警信息传递到一线人员,严格落实“三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梳理完善应急预案,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配齐装备物资,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确保发生险情能在第一时间快速高效处置。